详细内容
作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事务活动中产生的档案,涵盖了命令、指示、决定、布告等各类通用文书。这些档案不仅记录了单位的重要活动和决策,更体现了文书档案的独特价值和研究意义。
简而言之,档案数字化加工就是将纸质档案转换为电子档案进行保存。这一过程需遵循国家局颁布的《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标准,包含数字化前处理、目录数据库构建、档案扫描、图像后期处理、数据挂接以及数字化成果的验收与移交等多个关键环节。
在我国,早给“数字化档案”下定义的人,是邹悦。他给数字化档案下的定义是:数字化档案是指由办公自动化形成的电子文件归档后形成的档案。后来者也对数字化档案进行了补充。
数字化档案来源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随着政府信息化的进程,网络化办公与无纸化办公的出现,各机构生成大量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归档后作为电子档案存储在档案馆。
另一部分就是馆藏的纸质档案、照片、胶片等传统档案利用数据库技术、数据压缩技术、高速扫描仪等技术手段转化为数字化的信息。
数字化档案的定义,目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认知。一部分人认为数字化档案是电子文件归档后的产物。另一部分人认为数字化档案是传统档案数字化后形成的数字化形式的档案。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前两者都是。